招生訊息
113學年度桃園市私立華納幼兒園招生簡章
壹、 依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幼兒園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辦理。
*準公共教保服務機制自中華民國107年8月1日起分期辦理,每1期程3學年,113學年度逢準公共教保服務契約重新簽訂,本次招生將以113學年度準公共幼兒園續約園為合作對象,倘本園因故未續約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家長仍可續依全國教保資訊網公告之所訂收費數額及招生期程就讀,或依家長意願取消登載之報名資料。
貳、招生對象:
一、對象:招收當學年度 9 月 1 日滿 2 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為原則,以年齡分班招收適齡
幼兒,各班如有缺額得混齡編班, 2 歲幼兒班級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二、新生登記資格:
107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間出生者,請依各年齡層對照表進行新生登記:
學齡 |
班別 |
出生年月日(民國) |
5 |
大班 |
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 |
4 |
中班 |
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 |
3 |
小班 |
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 |
2 |
幼幼班 |
110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 |
參、招生名額:共 28 名(詳如下表)
|
肆、登記資格:
一、優先入園資格:具備優先入園資格之ㄧ者(詳附表 1),得於招生名額及受理登記期間內至幼兒園申請優先入園登記,逾期參加登記即喪失優先入園資格。如同時具備多項優先條件者,請家長擇其最有利之方案辦理登記。
二、錄取順序:以優先入園資格之幼兒為優先,再招收一般幼兒。(錄取順序詳附表 2)
附表 1:入園資格檢具證明文件一覽表
順位 |
對 象 |
應 繳 證 件 |
一 |
低收入戶子女 |
(一)當年度各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書。 (二)戶口名簿。 |
中低收入戶子女 |
(一)當年度各區公所核發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核定公文。 (二)戶口名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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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幼兒 |
(一)經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二)戶口名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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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幼兒 |
戶口名簿 (應有原住民族籍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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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一)桃園市政府核發特殊境遇家庭之核定公文。 (二)戶口名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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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
(一)父或母一方領有中度以上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文件。 (二)戶口名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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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園教職員工子女。 |
(一) 教職員在職證明或教職員清冊,(於登記日前仍在職者 為準) (二)戶口名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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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112學年度就讀本園之兄弟姊妹 |
(一)當年度家有兄弟姊妹就讀本園之在學證明。 (二)戶口名簿。 |
三 |
本園歷屆畢業生之弟妹 |
(一)依本園歷屆畢業生名錄證明。(其證明文件請於登記日前一 週事先向本園辦理) (二)戶口名簿。 |
四 |
一般生 |
戶口名簿。 |
說明:
一、欲登記之幼兒皆應符合基本資格,如同時具備多項優先條件者,請家長擇其最有利之方案辦理登記。
二、上述證明文件查驗正本,繳交影印本,另戶口名簿(得以 3 個月內戶籍謄本代替)。
附表 2:各階段招生資格及錄取順序一覽表
錄取順序 |
順序一、 具第一順位資格者: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幼兒(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原住民幼兒、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本園教職員工子女。 順序二、具第二順位資格者: 112學年度就讀本園之兄弟姊妹 順序三、具第三順位資格者:本園歷屆畢業生之弟妹 順序四、具第四順位資格者:一般生 |
備註:同順位超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
伍、辦理期程:
一、招生簡章公告:113年2月2日(星期五)前公告於華納幼兒園大門及網站。
(二)預約參觀時間:113年2月19日(星期一)上午九時至2月23日(星期五)下午4時,請於上班時間來電預約參觀報名登記。
(三)新生登記時間:113年3月4日(星期一) 上午9時至3月15日(星期五) 下午4時,親臨華納幼兒園辦理登記,假日不接受報名。
(四)抽籤時間:113年3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時,於華納幼兒園公開辦理抽籤,錄取名單公告於華納幼兒園校門口公告欄及華納幼兒園網站。
(※各階段登記人數超過可招收名額時應採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抽籤,未抽中者依抽籤順序全數列入備取名單;登記人數未額滿者,全數錄取。)
(五)錄取名單公告時間:113年3月18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公告於華納幼兒園校門口公告欄及華納幼兒園網站。
(※公告錄取名單為維護個資,幼生姓名採部分遮蔽,請配合編號檢視。)
(六)報到時間
正取生家長應於113年5月3日(星期五)前,親洽行政老師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本園將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
(七)註冊時間:113年3月19日~113年5月3日止。
(八)開學日期:113年8月1日(星期四)。
陸、登記方式:
一、 幼兒園辦理登記時,應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簽名或蓋章,並應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幼兒園工作人員應切實審查其入園資格,不得拒絕辦理登記,倘非幼生監護人請填寫附件1(詳附件1)。
二、 幼兒園於統計113學年度招生名額前,應先確實調查在園生直升(續讀)意願,並請家長填寫113學年度留園直升或放棄資格意願調查表(詳附件 2)。
三、 幼兒園分別自行辦理招生登記,登記時間截止後不得受理。如申請登記人數少於可招收名額時, 應繼續受理登記入園,並依登記先後次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四、多胞胎幼兒須分開報名登記,幼兒籤卡得由家長自行決定併同或分別抽籤並應出具切結書(詳附件 3),各園應於抽籤前將上開決定予以公告,合併一籤者,抽中者全數錄取,未抽中者全數未錄取,倘遇缺額少於多胞胎幼兒數時,由家長自行決定同缺額數之幼兒入園,其他幼兒則列入候補名單第一順位,依序候補;個別一籤者,抽中之幼兒錄取,未抽中者未錄取,依序候補,以符合招生作業之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柒、注意事項:
一、申請登記入園人數超過核定招收名額須採用抽籤方式決定時,至錄取額滿時仍須繼續抽籤,
依序列為正取第一名至數名及備取第一名至數名為止,最後結果應當場依抽籤順序結果公告錄取(備取)名冊,另正取生資格得保留至113年5月3日下午5時止,逾期未報到或未完成報到程序,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則依序通知備取生報到;備取生資格得保留至113年7月31日下午5時止;逾保留期限或無備取名額可備取時,若仍有缺額,則由本園自行辦理招生。
二、 開學日期:本園訂於 113年8月1日(星期四)開學。
三、已錄取幼兒因故放棄入園者,請於確認放棄一日內(遇例假日、停班或停課,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以書面或電話通知本園,並簽具放棄錄取同意書(詳附件4)。
三、 如有報名相關事宜或問題,請電洽華納幼兒園
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吉林路3號,電話:03-2129100。
四、 111 年 9 月 2 日以後出生者,於滿 2 歲生日當月起,若本園 2 歲班仍有缺額者,始得申請入園就學。
五、完成報名者,幼兒園及家長應保留完成存根聯(詳附件5)
捌、本招生簡章奉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未盡事宜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規定辦理。